詹經理0930128670

 

 

全省房貸二胎銀行增貸轉貸代償~~~法拍屋代墊徹封徹回~~~

另~~~特高價收購公共設施道路用地容積移轉全國道路用地,農地建地買賣 請與 ~~~詹經理聯絡0930128670~~~

瞭解法拍屋 海外建案 疫情建設持續
 
   
大安信義豪宅
商辦店面其他

 

何謂債權憑證

    債權人透過法院提出強制執行聲請時,債務人名下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或是債務

人財產遭債權人強制執行後,拍賣所得到的金額仍無法清償時,法院會命令債權人於

一個月內查報債務人財產,到期若債權人不向法院申報,或是查報債務人無財產時,

法院就會核發債權人一張債權憑證,強制執行程序即告結束。

一、關於後續處理拿到債權憑證,需注意五年需換證一次,若發現債務人有財產,需

主動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不會主動通知債權人。如果債權人附給法院之財產清

冊不完全,可聲請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19條規定向稅捐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調查,或

依強制執行法第20條命債務人據實報告其財產狀況。

二、強制執行客體

1.強制執行法 第52條、第53條規定,禁止查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二個月間生活

所必需之食 物、燃料及金錢,以及其他為維持生活所必需之財物,並於第一百二十二

條規定,債 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

者,不得為強 制執行。

2.又民法第338條規定,禁止扣押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等規定,雖因 此限制債

權人之債權之實現,但為保障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之生存權所必要, 尚無違於

憲法上之比例原則。

三、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屬於私法上之債權,亦為 憲法財產權保障之範圍。民法

第294條雖規定債權依其性質不得讓與,或債權禁止扣押 者,即不具讓與性。惟勞動

基準法對於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並未如勞工受領職業 災害補償之權利明文規定不

得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第61條),退休勞工自得依其權 利存續狀態,享有自由處

分之權能,得為讓與或供債務之擔保。故勞工之雇主或債權 人亦得對勞工請領退休金

之權利主張抵銷,或依法向法院聲請扣押,以實現其債權。

 回上頁  TOP 

四、所以原則上,債務人總財產中,具有金錢價值者,不問是不動產或動產,或是其

他財產權均得為強制執行的客體。

惟有些財產是例外的,大約可分為下列幾種:

(1)法律上不得換價成為金錢者:偽造之貨幣…

(2)專屬於債務人一身之權利:人格權受到侵害,所受賠償之精神撫慰金…

(3)須經第三人同意始得讓與之權利:租賃權…

(4)經刑事程序或行政處分扣押之債務人財產:就是其扣押以沒收該財產為目的,就不

可以強制執行,惟若只是暫時性的扣押,之後會在返還給債務人者,於返還後仍可成

為強制執行之對象。

(5)法律上禁止讓讓與或執行之財產:法律上基於維護債務人基本生存,或公序良俗,

或公共利益等,而規定不可強制執行。譬如,公務人員退休金請求權、動員時期應徵

召服務之軍人於在營服役期間,其家屬賴以維生所必須之財產(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第10條)。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4條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

保。」

五、需注意的是,不得強制執行之對象是「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而非「退休金」。換

言之,一旦退休金進入個人郵局或銀行戶頭,就變成對其(存款)銀行之權利,而非請領

退休金權利。舉例,甲本身為一位即將退休國小教師,甲之債權人查得甲有一筆退休

金,即將於 七月一日 撥至甲之郵局個人帳戶,債權人可以就郵局之存款強制執行,甲

不可以抗辯該筆存款是退休金而拒絕。 故債權人只要時間算準,在其領出之前,扣住

該筆存款(即凍結該身分證字號之戶號與分行無關),退休金債務人就束手無策了。

參考資料 法務工作 

回上頁  TOP 

 

 

詳細資訊請與詹經理聯絡 TEL:0930-128670

投資店面

市面出售物件喜歡
團隊
皆可達到您所需求

詳細資訊請與詹經理聯絡
TEL:0930-128670